鼓勵PUB等公共娛樂場所申請防火標章認證


 


宣導內容


 


          本部建築研究所於95年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註冊登記為「防火標章」標章權人,並同意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使用,旨在鼓勵公共場所建築業者自發性申請評鑑,並以公共安全檢查合格及消防安全檢修合格為基本條件,嚴格審查場所防火安全維護管理,現場實地評鑑防火避難相關軟、硬體是否完善程度與管理維護確實,並每年至少二次之追蹤稽核作業,以確保防火標章隨時保持安全 (Always Safety) 之狀態。透過防火標章的頒發,可讓評鑑通過的公共場所獲得榮譽肯定及正面鼓勵而予以公開陳列、張貼該標章,並同時提供消費者辨識優良防火安全的消費環境資訊。


         


          PUB等公共娛樂場所有營業使用行為複雜化、出入人員不定化,以及室內裝修過度化等高風險因子,此類場所可藉由申請防火標章來提昇各項消防安全因子,故本部鼓勵此類業者積極申請防火標章認證 (http://firelogo.cabc.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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