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揭弊 賴素如遭聲押

中國時報 【陳志賢、蕭博文/台北報導】




形象壞了了←檢調偵辦雙子星案,27日兵分多路,分別搜索台北市政府捷運局跟財政局。27日晚間賴素如(左圖左)在調查員陪同下移送北檢複訊。(陳信翰攝)




一波三折雙子星開發案一波三折,在太極雙子團隊宣布退出後,檢調掌握官員與議員涉弊事證展開約談。
圖為「台北雙子星大樓聯合開發案」工地外張掛的圖案。(王遠茂攝)




號稱七百億的雙子星開發案驚爆貪汙弊案!檢調懷疑,馬英九總統重要幕僚、台北市議員賴素如,涉嫌向廠商太極雙星收賄一百萬,在市議會替太極雙星團隊護航。賴素如凌晨訊後被聲押。台北市財政局長邱大展則洩漏十七名評選委員名單、中工等其他競標團隊資料給太極雙星團隊。




台北地檢署廿七日指揮台北市調查處搜索賴素如、邱大展等人辦公室、住處、律師事務所、太極雙星團隊相關公司等廿一處地點,並向台北市捷運局調閱標案文件。




 




    馬愛將涉收賄百萬元 賴喊冤




檢調以涉嫌人約談賴素如、邱大展、前捷運局處長賈二慶、太極雙星團隊幕後金主程宏道、賀川國際公司負責人何岳儒、廠商彭健銘、關係人台北市政府顧問張學孔、證人民進黨台北市議會評議委員會召集人黃承國等十二人,漏夜偵訊。




據了解,賴素如被指涉嫌收賄百萬,昨天她極力否認,辯稱以雙子星案質詢市政府是盡民代權責,並非護航廠商。邱大展則否認洩密。




賴素如晚間被移送地檢署時向媒體表示:「此事跟我無關,等我出來再向各位說明。」




賴素如是知名律師,並兼任國民黨主席馬英九辦公室主任,形象一向良好,這次捲入收賄疑雲,震驚政壇。




據了解,檢調是在前年偵辦另起台北市公務員貪瀆案時,意外發現「案外案」。經蒐證、監控超過一年。這是檢調繼新生高架橋弊案後,再度鎖定台北市政府高層偵辦。




檢調懷疑,太極雙星團隊明知資力不足,履約保證金是借來的,為了取得雙子星開發案資格,在前年透過一名與賴素如私交甚篤的男性友人找上賴協助,承諾事成後給予約四、五百萬酬謝。其中前金一百萬、後謝三、四百萬。




賴素如收取前金後,即利用議員職權多次在台北市議會質詢、提案、表決等方式,替廠商護航。其中,賴在前年十一月的市府施政總質詢時,曾針對雙子星開發案的C1D1案私地地主權益,質詢市政府「球員兼裁判」。




 




     疑洩漏評委名單 邱大展涉案




檢調懷疑邱大展與廠商關係密切,利用自己也是雙子星開發案的評選委員機會,將十七名評選委員名單,以及中華工程等其他兩家競選團隊的投標資料,交給中間人輾轉洩漏給賀川公司負責人何岳儒。




至於邱大展洩密有無收賄?賀川公司有無依照評選委員名單,按圖索驥「打點」評委?有無其他市議員涉入?檢調列為下波調查重點。






另外,賀川公司在九十八年四月,有意投資雙子星開發案案,透過擔任賀川顧問的李姓掮客和台北市政府顧問張學孔接觸,委由張提出專業建議,並撰寫審議開發建議書,專業服務費用一千萬元,引發外界質疑張學孔收錢替廠商護航,檢調昨也約談張學孔說明。






貪污治罪條例 



5




有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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