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居家防火安全常識宣導 


 


  近年來建築物之火災案件以住宅火災最多,為強化社會大眾居家防火意識,並注意用火用電安全,營造安全無虞之生活空間,提供以下居家防火安全常識:


 


一、家中房屋內部隔間、地板、天花板等裝璜,宜使用不燃性材料或經防火處理之耐燃材料;另地毯、窗簾等,宜選購具有防焰標示之防焰物品。


二、廚房之牆壁、天花板與灶台等,均應使用不燃性防火材料建造。


三、神桌燈長期使用,應注意防範電線破損或過熱。


四、不可將小孩反鎖家中,以免危害發生時無法逃生。


五、家中應自備滅火器,並熟悉使用方法以備不時之需。


六、住宅應裝設住宅火災警報器,並妥善檢視維護,以發揮早期偵知及時逃生之功能。


七、燃放爆竹煙火易生火災,應予避免,如須燃放,務必遠離易燃物品。此外,不可在住家從事爆竹煙火之廠外加工。


八、住宅四周巷道,如發現違章建築或私設攤位,應向有關單位檢舉取締,以維護公共安全。


九、窗戶裝置鐵窗或廣告招牌等,容易妨礙逃生,如已設有鐵窗者,應開設逃生口,當逃生口上鎖時,應讓全家人均知道鑰匙位置,並定期或不定期予以保養。


十、梯間、通道及陽台勿堆積易燃物品,以免助長火災蔓延及影響逃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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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敏峰茶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