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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國47年的12月14日是我一生難以忘懷的日子,父母暴力相向!伯父在嘉義當局長氣不過母親的兄弟加暴於父親!決定送法院處理,當天法官問父母三個小孩監護權如何分配?父親要老大及三弟,,母親要三弟,我是老二怎會沒人要呢?我仔細聆聽法庭的語言!後來法官說那你們的第二孩子就由女方輔育吧!母親那種不悅的神情!讓我久久不能忘卻!

 

             母親原本就不要我,那是法官的裁決!每天到了黃昏時刻就一定會叫我到隱密的地方使盡全力的修理我並且較大聲的罵我爸的名字!天啊!這是每天的工作喔!我雙腳的內側每天都是紅紫色的,農業社會子女可以說父母不是嗎?成熟心智的我知道只有隱忍還能如何?

 

 

                48年初也就是前面養雞的歷程,母親非常思念我的弟弟,所以就再回來父親的故居,當時大哥跟弟弟每天都叫我滾說我沒戶口的!因此只能認命囉!以前種稻水太多需要有人去田裡放水,不然到秧會被淹死的!不管什麼時候母親總是叫我起來!拿著鐵的盆子去田裡照顧稻秧,阿公的墳就在田裡的附近,也是唯一乾燥的地方,每天晚上就猶如跟愛我的阿公一起一樣!

 

 

             雞養大被賣了,母親無故又離家出走,當天晚上父親拿了西裝的木頭,打了我整整兩個小時,打斷在換新的,問我妳媽媽去那了? 我怎會知道呢?我的頭腫得像神一樣?隔天大哥跟弟弟又偷了爸爸的錢,父親拿了一把刀叫我們把手在粘板上,一刀下來!至今我還在恐懼呢!

 

 

               外面打著雷下著雨,田總要有人照顧吧?這個工作一定是我吧?我不用聽谁的意思!我就會主動的拿起臉盆直接去墳場囉!打著雷下著雨!我拿鐵盆當雨具!結果沒死還在仄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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