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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185條修正案~

立法院31日深夜三讀通過《刑法185條修正草案》,因酒駕致人於死,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




修正草案明訂,吐氣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就不能開車。




根據新法,若喝酒、服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之物,致人於死,從現行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升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換句話說,民眾只要喝超過半瓶紅酒或13/4瓶啤酒,就會超過每公升0.25毫克的呼氣酒測值。




另外,駕駛交通工具肇事但逃逸,朝野也同意將肇事者刑責由現行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到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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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酒駕嚴懲




台灣新生報作者: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 台灣新生報 2013621 上午12:00.. .




行政院長江宜樺昨(二十)日在行政院會要求所有軍公教人員以身作則,不得有酒駕行為,違者將處以最嚴厲處分。另一方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已研擬新的酒駕懲戒標準,朝加重罰則方向修正。




行政院發言人鄭麗文在院會後的記者會上轉述江揆在院會中對於違規酒駕的裁示。他說,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有關酒駕處罰新規定,已於今年 六月十一日 公布施行,在此之後,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也在日前邀集相關機關針對酒駕訂定有關於拒絕酒測的執法流程,並正式對外公布。




江揆進一步表示,近來,除了一般人民之外,還發生公教人員酒駕肇事事件,不但造成受害人家庭嚴重不幸,也影響政府形象甚鉅。因此,他除了請執法人員要嚴格執行之外,也要求相關機關要遵守下列事項:




第一,所有軍公教人員都必須要以身作則,不得有酒駕的行為,違者將處以最嚴厲處分。




第二,請各部會確實轉知所屬機關同仁有關於酒駕新規範,並且要求絕對不可以有酒駕的行為。尤其,是所屬機關比較龐大、遍及全國各地且人員眾多者,如國防部、教育部、內政部所屬警察、消防單位、農委會、交通部等等。




第三,各級主管應確實督導所屬同仁,確實遵守相關規定,不允許再發生酒駕行為。




鄭麗文還說,院長要求閣員重視酒駕問題,特別是參加宴會時,同席有人喝酒,一定要提醒不要酒駕,或是幫忙叫計程車。




另,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黃富源接受媒體詢問表示,人事總處將立即發函各部會,嚴守規定,且邀各部會開會,研究現行行政規章,如何在行政罰方面,與酒駕規範做更密切的配合。他說,一定會從嚴懲處,達到懲戒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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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一口酒六小時才能代謝完畢 醫師籲喝酒不開車




中廣新聞網中廣新聞網 2013625 上午5:52.. .




酒駕新制上路,在警方的強力取締下,的確收到相當的效果。不過還是有被攔查下來的駕駛人,向檢警供稱酒量好,而在畫圓圈時也看不出有異樣。不過醫師指出,酒精至少要六個小時才能代謝完畢,酒精代謝速度,因酒類和個人體質而不同,但酒精代謝完畢,神經反應速度還是會遲鈍,最好還是不要酒後駕車。(彭清仁報導)




酒駕新制上路後,新竹市十天內共告發六十七件,其中有四十三件則是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今年一到五月,酒駕移送也減少了五十八件。而檢警也發現部分駕駛人,認為喝兩三杯啤酒就觸法,認為警方取締太嚴;還有駕駛人是喝完酒休息了兩三個小時才騎車,結果被警方攔下時,酒測值還是超標被移送法辦。




台大醫院竹東分院精神科醫師蘇柏文表示,酒精至少要六個小時才能代謝完畢,甚至要更久。而每個人代謝酒精速度不同,當酒精濃度降到一定程度,雖然沒有酒醉的感覺,看起來也相當清醒,但神經反應上,可能尚未恢復到正常狀態,所以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另外,酒精代謝速度因酒類、個人體質而不同,原則上喝一口酒,至少隔六個小時才能代謝完畢。美國也有研究報告指出,喝酒後再喝提神飲料,神經反應速度欠佳,肇事率仍然相當高。因此喝酒的民眾,不要以為休息一下,或是喝提神飲料,就不會有酒駕問題,如果遇到警方攔檢,酒測值還是可能達到開罰或是移送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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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敏峰茶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