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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不變多數人急窮卻有少數人暴富~

     台灣二十年來發生急遽的資產重分配,原本均富的社會演變成現在的均貧,但卻只有少數人成為暴發富,原因就在股票的吸金,企業吸納資金的同時沒有利益共霑到整體社會。




     所謂的企業老闆其實只不過是經理人的身分,上市公司的經營團隊所佔的股份都是零星的股權而已,董監改選利用公司的資金贈送紀念品換取股東委託書,在不用持股的方式取得經營權,享受公司豐厚的利益甚至掏空公司資產,原本股票是集資的便捷途徑,公司擴大規模,投資人分享利潤,政府也在交易中得到稅收豐富國庫,創造三方均贏的場面。




     上市公司既然不是獨資而是公共造產的一部分,經營團隊受委託營利生財,理應秉持專業誠實的態度,為全部股東創造利潤並共享,然而近二十年來,只要是上市公司不管經營成績好壞,新富階層都有增無減,這些新富在社會享受禮遇榮華富貴,富二代更是炫富甚至胡作非為,很顯然的是公司出現很多不讓外人知的弊端,檢調應針對這些問題公司查稅及查帳的工作,期待端正資本社會的運作。




     台灣企業對政府予取予求,發布假消息宣布不正確的薪資數字,目的在吆喝政府開放更廉價的外勞,沒有人性的經營模式,不知感恩社會所給予的期待,更不知對社會貢獻應有的責任與義務,只知享用政府及全民的資產,豐富自己資產,試問!公司的經營員工沒有合理的薪資,股東會得到應有的鼓勵,政府可扣到合法的稅金嗎?所謂取之於民就應回饋於民,這些企業做到了嗎?




     企業恐嚇工業團體薪資可以更低,企業受全體股民的負託經營公司創造利潤,企業既然上市就不可能是獨資的經營模式,難道這些企業把股民的資金當作是自己的曩中物,那這樣的受託已失去誠信原則,政府有責任跟義務嚴格監督公司運作情況,股民也應該唾棄這類的公司,不要再參與投資,因為員工是生財的團隊都不知愛護,怎可能注視到投資的小股民。




     有些小型的企業在大陸,一聽到查稅負責人就落跑,台灣證期會一有查核,股市就像受到極度驚嚇,原因上市公司、股市藏汙納垢,就像吸血鬼吸光了民間資金跑進自己帳戶。資本社會是創造利潤全民共享,股市就像變魔術把大眾的錢搬到少數人口袋,台灣現在90%的窮人3%的暴發戶,這3%的暴發戶接近的人有因而受惠嗎?




     台灣政府近來糾舉貪汙成效明顯,上市公司跟公務人員一樣,相關單位也要善盡監督糾舉的責任,因為這才是真正貧富不均最大的癥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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掏空台苯案 張鍾潛1000萬交保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2013113
下午7:04..





 台苯前後任董事長張鍾潛、劉正元,與財務副總經理陳明得,13日籌得具保金,法官裁定交保。





檢調查出,張鍾潛、劉正元及人稱「大公孫」的孫漢鐵,疑以假交易與轉投資天籟飯店價格過高等方式,掏空新台幣至少5億元,11日約談張、劉、孫等41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認定張鍾潛、劉正元、孫漢鐵、陳明得及台苯前財務副總經理蘇嘉屏等5人,涉犯證交法重罪,有逃亡及串證之虞,12日清晨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法院13日凌晨裁定孫鐵漢以3000萬元交保;張鍾潛、劉正元各以1000萬元交保;蘇嘉屏以800萬元交保;陳明得以200萬元交保。





據了解,陳明得於清晨籌得200萬元,完成交保手續;張鍾潛與劉正元於下午籌得款項,由家屬辦妥交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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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批可成/尹︰企業靠違法獲利 我也看不起





.自由時報
2013117
上午4:34.. .





可成員工爆︰底薪20 近一年挨罰11





 〔自由時報記者陳梅英、蔡乙萱/台北報導〕回流台商可成董事長洪水樹日前表示,包括加班費、各項津貼的薪資三萬五到四萬元仍招不到人。此言一出,不僅可成員工紛紛爆料底薪僅約二萬元,可成昨再被踢爆,去年一月以來因屢次違反勞動基準法被開罰十一次。對此,提出台商回流方案的經建會主委尹啟銘先為可成緩頰,但話鋒一轉說出重話:「靠違法、違規獲取利潤的企業,我也會看不起。」





 據了解,去年一月以來,可成被台南市政府勞工局陸續公布十一次違反勞基法第二十四條與三十二條,平均不到兩個月就有一次違規;前者是沒給加班費、後者則是違反加班工時。對此,可成僅表示,公司內部已持續進行改善,其餘不願多談。





 最近可成離職與現職員工紛紛找上媒體爆料,指可成僱用的基層勞工底薪只給一.七萬到二萬元,每天至少要加班四小時,若要達到月領三.五萬元,每天工時更要達十六小時。





 尹啟銘昨被問到此事時表示,開罰的事情不能問他,要問可成。但他也緩頰說,就像之前大家都說可成在中國怎樣(指有環境污染問題),後來調查出來問題不在可成身上,大家不應只相信片面之詞。





 尹啟銘指出,台灣現在面臨的是產業能量流失、投資能量不足的問題,總不能一方面希望有人回來投資,卻又用「負面態度」看回來的台商;製造業比起做貿易的辛苦很多,對這塊土地承諾也是最深刻的,大家應該給製造業多點鼓勵。





 他也表示,希望廠商能按照政府規定,「以它(可成)的水準,它不會故意違法,有可能是疏忽」。但話鋒一轉,尹突然說,「如果是靠違法、違規獲取利潤的企業,我也會看不起」、「不然政府訂法令規定是要做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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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尚昌案 林鴻明遭求刑12





.中央社
2013123
下午5:14.. .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3日電)金尚昌案,北檢今天起訴前台北101董事長林鴻明,求刑12年;同案被告陳祈蒼供出林曾找人在101大樓內串供,獲轉污點證人。





 林鴻明目前在押,全案將於24日移審法院。





 檢調接獲檢舉指出,金尚昌開發公司涉嫌在民國88年間向中聯信託貸款逾新台幣18億元,並以淡水地區大批土地作為擔保,因未依約還款,擔保土地遭中聯信託以不良債權方式以12億元轉賣給其他建設公司;金尚昌未將這筆交易在財報上揭露,涉嫌掏空資產且違反證交法。





 檢調查出,林鴻明是金尚昌公司的實際負責人,主導這起弊案,導致金尚昌公司損失超過10億元的開發利益。檢方今天將林鴻明、金尚昌總經理陳祈蒼、財務長董翠華及宏國集團副總經理林南聰等4人,依違反證交法等罪嫌起訴。





 檢方表示,檢調清查期間,林鴻明時任台北101大樓董事長,他曾先後找陳祈蒼、董翠華等人在他的董事長辦公室旁會議室內,教導如何套招及應對檢調人員的訊問,欲將犯行合理化。





 檢方審酌林鴻明前後供述反覆不定,犯後態度不佳,且犯罪所得金額逾10億元,將他起訴,具體求刑12年,併科罰金4億元。





 檢方指出,陳祈蒼主動供出林鴻明曾找他及多人串供,並指出全案幕後實際操盤者就是林鴻明,檢察官審酌陳祈蒼供述對案情有重大貢獻,准他依證人保證法規定,轉為污點證人,依法起訴,建請法院減輕其刑。





 此外,全案除林鴻明等4人遭起訴,另有5名人頭,坦承犯行,檢方予以緩起訴,他們須各向國庫支付3萬元。1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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