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新招不得不小心因應~
台灣詐騙集團的技術真是出神入化,無所不騙,而懂得詐騙的人,也都無所不在,訊息、新聞,更是真假難辨,所以在台灣不讓人騙的機率非常的低,無業遊民申請個公司行號,就可以裝得像大老闆,煞有其事似的,老實人,沒有社會歷練的真的很容易就上當了。
通俗的詐騙是利用Line群組,先取得信任再包圍式的勸說使人上當;最常見到的,就是利用電話亂槍打鳥,契而不捨的打電話通知電話費沒繳,健保卡被利用,健保卡被辦理低收入醫療補助等等,這些久了起碼可以知道就是詐騙電話。防不勝防的是那些覬覦別人事業想要分一杯羹、房地產檢舉,居家環境的破壞個體戶,一個芝麻小事,就會利用本身的廢棄時間來糾纏有限的時間,消磨、糾纏、造假、說謊、利用基層組織、民意代表,甚至直接存證信函、調解委員會、簡易法庭、不惜上訴,反正要的就是利益所在,消磨時間、毅力,只想成功,以小博大。
個體戶的詐騙,以存證信函書寫了一大堆虛擬的假象,在假象的氛圍裡予取以求,假使沒有注意提出事實的情況,接下去的調解,那就任其宰割了。碰到這樣的情況,區公所的調解根本沒有做紀錄,還是要到簡易法庭的調解較有保障,先釐清事實的真相,那邊的法律素養也較高,若太離譜的調解,調解委員也會適時的主持公道,不會任詐騙者有太大玩弄空間,有時詐騙犯評估不好獲利就會打退堂鼓。
一般上下樓層的漏水問題,只要提出就會獲得配合檢修,因為關係到整棟房屋的結構安全,否則財務毀損也會造成更大的損害。然而竟然有人主張家裡是乾的,樓下漏水與我何干,如果要借我家修理還必須恢復原狀!道理不是自訂的,總要符合社會的公理正義,提到要修理漏水,全家總動員,地下室公有不得使用,甚至聯名聲討,以為有利益可以朋分,(地下室是私有產權),檢舉花草樹木、公共使用空間的招牌,店前的斜坡,盆栽,還找民意代表要在店前面劃設停車格(停車格的劃設須是圍牆),汙水管不通等,甚至直接到地圖留言嗆聲,一切只是不想負擔修理漏水修護費用的障眼法。
事實上房屋漏水問題可以交由專責單位鑑定釐清,即使是先動那麼多的頭腦,真的與事無補,漏水問題一日沒有解決問題就永遠存在,又不是用小人作風就可以使人心生畏懼,終究還是會走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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