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治罪條例、自白的條件、認罪協商的要件~
關於林益世案件媒體名嘴又再侃侃而談【認罪協商】,而認罪協商是有一定的限制及條件,林益世所犯之罪,因為所犯本刑已超過認罪協商的要件,因此只可以認定為犯罪嫌疑人的自白。犯罪嫌疑人證據早已被發現,關於自白還有待商榷,認罪只是無法辯駁的情況而為,因此媒體名嘴顯然根本不懂認罪協商的應用。
利用這個機會介紹貪污治罪條例、自白的條件、認罪協商的要件供大家認識。
林益世為行政院秘書長,自然合乎公務員貪污治罪條例的資格~
依據貪污治罪條例第四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
一、竊取或侵占公用或公有器材、財物者。
二、藉勢或藉端勒索、勒徵、強占或強募財物者。
三、建築或經辦公用工程或購辦公用器材、物品,浮報價額、數量、收取回扣或有其他舞弊情事者。
四、以公用運輸工具裝運違禁物品或漏稅物品者。
五、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至第四款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第一百二十一條(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刑法第一百二十二條(違背職務受賄罪及行賄罪)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七千元以下罰金。
因而為違背職務之行為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一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公務員或仲裁人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但自首者,減輕,或免除其刑。在偵查或審判中自白者得減輕其刑。
犯第一項或第二項之罪者,所收受之賄賂沒收之。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沒收時,追徵其價額。
所謂犯罪嫌疑人自白,係指偵查中且受司法警察(官)偵訊之特定人,屬於廣義之被告,而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被告之自白,非出於強暴、脅迫、利誘、詐欺、違法羈押或其他不正之方法,且與事實相符者,得為證據。被告之自白,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仍應調查其他必要之證據,以察其是否與事實相符。被告未經自白,又無證據,不得僅因其拒絕陳述或保持緘默,而推斷其罪行。」,故犯罪嫌疑人於司法警察(官)偵訊時所為陳述,如具有任意及正確性,且與事實相符,應認為具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得為法院判斷犯罪與否之基礎。
認罪協商就是由被告承認犯罪,並與檢察官協商你們可以接受的適當的刑度。被告在協商程序中所說的任何不利於自己的話,都不可以拿來作證據。經協商後的判決,原則上被告已放棄上訴權利。一旦認罪之後,法院就以該刑度判刑,並不得再上訴。
認罪協商的要件,所犯罪名除了「死刑、無期徒刑、最輕本刑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或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者」以外的罪。也就是說,除上述重罪外的犯罪,都可進行協商。重罪如殺人、放火、強盜、違反性自主性交等罪,不得進行認罪協商,其餘如竊盜、侵占、詐欺,背信等,都可以進行認罪協商。
認罪協商的前提是被告要認罪,在第一審的言詞辯論終結前,或簡易判決處刑前,被告主動向檢察官提出要求。檢察官可以拒絕,也可徵詢被害人意見,經法官同意後進行協商,由檢察官召集被告、被害人進行審判外的協商。
協商範圍可包括,科刑範圍或受緩刑的宣告;向被害人道歉;向被害人支付相當數額的賠償金;向公庫或者指定的公益團體支付一定金額。
進行協商的期限不得超過30日。
法官接到協商結果後,在10日內訊問被告,把被告認罪的罪名、法定刑以及所喪失的權利告訴他,讓被告了解協商所帶來的後果。被告在訊問程序終結前,可隨時撤銷協商的合意,被告違反與檢察官協議的內容,檢察官也可撤回協商程序的聲請。

感謝莊主~~您ㄉ腳步跟電視台同步唷^^


祝您有個美麗的夜晚~
[版主回覆07/04/2012 22:36:33]只要跟時事有關的都會藉機給網友一些法律資訊~
頭香頭香 [版主回覆07/04/2012 22:37:05]只差一秒~
敏峰茶莊晚安
謝謝分享法律資訊
更謝謝貼心叮嚀
你也一樣喔
祝福您天天都開心
今天很不順的網路!!怎會那麼慢!!!奇怪ㄟ~~~好友安 [版主回覆07/05/2012 22:04:13]暑假現象~
晚安
要早點睡囉
不然會變成熊貓眼
好友晚安~
今天似乎一切都很不順...
還是要過來跟您道晚安 !
共犯可能有一大串...
謝謝好友的法律資訊
讓我們對法律知識多吸收點!
晚安
[版主回覆07/05/2012 22:23:54]與時事有關的法律,希望都能多少看看~由厚望變失望,有失落感,昨天拒看相關的新聞.
罪有應得!
[版主回覆07/05/2012 22:22:52]績效不彰轉鬥爭,林益世絕非目標~好友的法律常識極豐富
祝福好友~~順心~~愉快
早安安 好友,實用的法律知識..,感謝分享哦!
~~祝福 諸事順遂、心想事成。
早安安--來分享文章--
多補充水份*
祝福您--天天順心-平安喜樂-----
最近一 人貪污好紅喔
[版主回覆07/05/2012 22:21:33]
因貪而紅,事實上他是倒楣透頂,
時間點恰好可以運用~
早安安喔
看了文章這件事的警惕
不管居在哪位子
貪得無饜後果是無窮盡的痛苦
[版主回覆07/05/2012 22:20:08]希望多辦幾件,給仍然沉迷貪污的政客及公務員警惕~早安安
早上來看美麗的朋友
心情要像朝陽一樣開朗有元氣喔
雖然很炎熱 還是要多喝水解熱氣喔
感恩您的分享。。早安。。朋友。。願您。。快樂。。。
南部球敘忙 今天愉快
哈....我們還是做個平凡人罷.
莊主早安,
天熱也可開心,
日日都有好心情。
新聞每天報 ~~
為什麼從政的 ~~ 沒幾個好人ㄚ ~~
[版主回覆07/05/2012 22:18:30]人民會以為有人花大錢買麻煩來幹的嗎?
台灣的貪污不只政客,公務員層面最廣的,
有誰不知!
只是大家都習慣了~
敏峰早安~曼曼來問候好友囉~ 祝福好友天天都有好心情(^_^)☆
政治人物沒有一個是乾淨的!! [版主回覆07/05/2012 22:15:50]
大咖加大的,小咖吃小的,
這是台灣早已存在的問題,
政府何嚐認真執行過~
好友
多日不見
雲捎來問候
權力使人腐化
抵擋不住的誘惑
錢... 難為呀
[版主回覆07/05/2012 22:13:52]想抓誰絕不是問題,政治核心的運作,無所不能~名嘴不似名嘴,
官員不似官員,
還是喝一盅好茶滌盡人間擾!
[版主回覆07/05/2012 22:06:01]這個世界亂了~小不點來訪…周四順心!
我們須要的不是一條魚、而是一張網。
祝福好友…如沐春風…平安喜樂!
謝謝法律知識訊息分享-感恩。
[版主回覆07/05/2012 22:12:32]希望可以【一網打盡】,可是絕不可能~午安"小甜甜送上暖暖的祝福
來看好友喔" 祝福好友幸福快樂"
好友午安~
感恩提供法律知識和時事分享
參考一下囉
祝您~平安順心、事事順利喔
感謝您ㄉ分享...祝福您 ...平安.....順心
這正是社會大眾需要了解的東西,分享的真好~~總之,做人要正、不貪圖利益傷人又傷己啊!社會風氣也要趁機修正,將工程競爭光明化,做好真正的技術與品質才是王道。 [版主回覆07/05/2012 22:11:11]台灣的政治已經很久不見王道了~
來問候~傍晚了,待會想出門散步哩^^
這幾天爆發的林益世貪汙醜聞
真叫人心寒
其實這應該只是冰山一角
[版主回覆07/05/2012 22:09:55]冰山一角而已,
這也能也只是【政治鬥爭】的開始而已,
深受美牛案、證交稅、劉玉茹下臺、民調低落,
林益世可能只是一個引爆點,
真正目標應該不是林益世~
謝謝提供時事所穫得的知識.
感謝好得資訊!!用餐愉快~~
敏峰茶莊晚安
天氣真熱吼~要記得多補充水份喔
祝福您快樂平安幸福
權力使人腐化
害群之馬令人心寒!
好友 晚上愉快
[版主回覆07/05/2012 22:00:42]這類的行為若要認真查,
會是驚人的數目~
晚安!天氣真熱要記得多補充水份喔!祝福您快樂平安幸福
昨晚要回覆您的回應,一直無法完成,網路慢吞吞,
半夜11點25再起來,才回覆成功。
[版主回覆07/05/2012 21:59:01]暑假學生上網遊戲多,網路塞暴的原因~那生意還不錯囉! [版主回覆07/05/2012 21:52:28]做生意夠專業及敬業生意自然就會好~
晚安
夜晚愉快
關西下午下了場陣雨,外面涼多了,台北有下嗎? [版主回覆07/05/2012 21:53:18]台北不但熱還沒風,真是悶熱難堪~
好友晚安~
謝謝分享實用ㄉ法律知識 !
來看好友~晚安
來向好友道晚安了
忙累了一天,早點休息喔
祝福您~一夜好眠唷
晚安安 好友,感謝常用法律之分享哦!
~~祝福 有個愉快之夜晚。
政治人物不管什麼黨. 沒有人不貪污
貪得無厭下場很悲慘
貪官誤了奸商?
奸商毀了貪官?
人性?
[版主回覆07/08/2012 17:57:09]台灣經濟從79年下來每況愈下,
何以致之?現在爆出一個小案件就以億計,
不知多少國庫的錢流入私人帳戶?
可悲可恥的台灣政治~
名嘴誤國~台灣人民就是長期被這些名嘴給教壞了
這些名嘴道聽塗說~似是而非~卻每天說得天花亂墜
這樣下去台灣還有甚麼希望?
新聞自由的保護傘~已經到了需要好好檢討的時候了~